科资发财字〔2005〕81号
各持股企业:
为加强对国科控股的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各企业)的财务监督,规范各企业的审计和资产评估工作,促进各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防止国有资产流失,2003年,国科控股确定了进行审计和资产评估中介机构的范围,现已满2年。结合持股企业的反馈意见,并依据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调整了审计和资产评估中介机构的范围。现对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从2005年11月―2007年10月,国科控股各控股企业的各项审计和资产评估工作,必须在规定范围(见附件)内的中介机构中进行选聘,参股企业参照执行。
二、企业的各项审计工作是指:
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
2.经济责任审计(包括离任审计和法定代表人受让国有产权审计);
3.清产核资专项审计;
4.国有产权转让审计;
5.绩效等专项审计。
三、企业的各项评估工作是指:
1.整体或部分改制的;
2.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的;
3.原企业合并、分立、清算的;
4.原股权比例发生变动的;
5.转让整体或部分产权的;
6.转让、置换和拍卖资产的;
7.收购非国有资产、置换资产或以实物资产偿还债务的。
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各企业选聘审计机构连续承担财务决算审计业务应不少于2年,但同一审计机构连续承担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业务不应超过5年。其审计的起始年限从审计机构实际承担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业务的当年开始计算。各企业要严格执行上述要求,对连续承担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业务已超过5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进行更换。
同时各企业的控股子公司的财务决算审计工作也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选择。
五、为了维护审计工作的客观、独立、公正,对各企业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应选择对本企业进行财务决算审计中介机构以外的其他审计机构(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
六、为保证审计和资产评估机构的执业资信条件,国科控股将对规定范围的中介机构进行实时跟踪,凡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立即取消其对各企业审计和资产评估的资格,并及时通报各企业:
1.近2年内因质量等问题被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的;
2.近2年内在承担审计和资产评估业务中出现重大质量问题被国家有关部门警告的;
3.近2年内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部分或全部业务、吊销有关执业许可证等行政处罚的。
4.在审计与评估中违反公正性原则,对已发现的企业重大事项故意隐瞒的。
七、各企业应于每年度2月28日前向国科控股报送经审计后的财务报告(可以先报送电子版),请各企业提前安排会计师事务所进驻审计,必要时提前安排预审工作,以保证按要求及时报送财务报告。
附件:2005年-2007年国科控股控股企业聘请中介机构范围
中国科学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
2005年-2007年国科控股控股企业
聘请中介机构范围
从事审计工作的中介机构
审计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手机 |
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 |
苏金其 |
65223902 |
13801224161 |
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 |
张富根 |
88091188-808 |
13901080912 |
北京中证国华会计师事务所 |
蔡志芬 |
66214084 |
13311288539 |
北京哲明会计师事务所 |
白 杨 |
68526732 |
13011208351 |
北京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 |
李 萍 |
65030230 |
13552253930 |
中兴新世纪会计师事务所 |
张立文 |
62119536 |
13901172716 |
北京兴中海会计师事务所 |
潘 文 |
83915036 |
13701039349 |
从事资产评估的中介机构
评估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手机 |
中企华资产评估公司 |
田宝珠 |
65881818-232 |
13901223661 |
北京国地房地产评估公司 |
刘 欣 |
51667273-116 |
13311070777 |
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范树奎 |
68365066 |
13701167367 |
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宋 强 |
88576639-602 |
13910911972 |
北京同仁和资产评估公司 |
冯念春 |
63691425-27 |
13701019771 |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汤志成 |
88357080 |
1380103554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