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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有关工作报表填报的通知(研究所)

来源:国科控股|2010-08-31|        【打印】【关闭】

科资发监字〔2010〕55号

 关于做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有关工作报表填报的通知

 

院属各事业单位: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报表和配套软件,是反映“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成果的重要载体,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研究所)应高度重视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报表的填报工作,加强工作组织,规范工作流程,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好填报工作。根据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现将有关工作报表填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报表填报的总体要求

1.各研究所应将所属全部级次子企业纳入“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报表编制范围,四级及以下的子企业也必须单独填报工作报表(不同于财务决算报表的要求),确保不留死角,使填报工作面达到100%。

2.各研究所所属各级子企业需填报报表封面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续)”两张报表。

3.各研究所所属各级子企业如果是合并报表单位,除填报本级企业情况外,还应将所属子企业情况逐级汇总报送至上一级企业,应确保所有子企业逐户填报。

4.研究所负责在工作报表中对其所属全级次子企业统计数据进行汇总并报送国科控股,具体方法是研究所将各级控股企业的报表(.jio文件)装入工作表中,点击“国有企业汇总”,生成报表封面后,在报表封面只填写研究所的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其他一律不必填写和修改。

5.研究所应当明确各级子企业的所属级次,加强对所属子企业工作报表填制的逐级审核工作。汇总报表统计数据要建立完整的树形结构,严把数据质量关,确保报表逐级汇总数据全面完整、真实准确。

二、工作报表重要事项的填写说明

1.隶属关系:行政隶属关系代码选择“中央单位(000000000)”;部门标识代码选择“中国科学院(491)”。

2.所属级次:研究所一级控股企业为“集团总部(总公司)”,一级控股企业所属各级子企业的级次关系依次类推。软件中“企业级次查询”可以辅助对其所选级次恰当与否进行审核。

3.企业性质:选择“其他部门监管企业”。

4.报表类型:最末级次企业仅填报单户表,上一级企业除填报单户表外,还需填报本级企业汇总表。

5.虚列人工成本设立“小金库”与虚列营业成本、期间费用存在交叉的,仅列示在虚列人工成本项目下,避免重复填列。

6.用假发票、假合同、假票据等骗取资金设立的“小金库”,与其他表现形式存在交叉的,不再在其他表现形式中填列。(参见:《关于印发〈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8〕124号)和《关于在“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严厉查处假发票的通知》(中治金办〔2010〕4号))。

7.自纠自查基本情况:除“参与督导的国资委及专项治理领导机构人员数量”外,其他各项内容均由全部企业填列。参与自查工作的企业内部人员数量仅填写企业本级参与自查工作的人数,不含上级企业组织对本企业进行检查的人数;企业集团对所属子企业进行检查的工作人员数量由企业集团在其单户表中予以反映。

8.自查处罚通报情况:控股企业整改落实结束后,还应当对报表该部分内容进行补充更新,并撰写整改落实报告,随2010年度财务决算一并报送研究所,由研究所汇总后报国科控股。

三、自纠自查报告的主要内容

本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自纠自查工作结束后,各级次控股企业除按规定填报自纠自查工作报表外,还需要撰写自纠自查工作报告。工作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自查自纠组织实施情况。主要说明专项治理动员部署、宣传发动、自查自纠实施范围、组织实施方式、自查自纠工作承诺和公示情况、收到举报及查处落实情况等。 

2.自查自纠发现“小金库”情况。主要说明自查发现“小金库”的数量、金额,大额或性质较为严重的“小金库”案例详细说明。内控制度清理情况,深入分析本企业“小金库”产生的主要流程、环节以及产生原因。

3.检查发现“小金库”问题的整改处理情况。说明“小金库”问题的会计和税务处理情况,以及初步的整改落实方案。

4.建立防范“小金库”问题长效机制措施。结合本企业情况,说明企业建立防范“小金库”问题长效机制的具体措施以及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5.自查自纠报表重要事项说明。说明自查自纠报表中的重要事项,尤其要对“小金库”表现形式中列入其他收入、其他支出、其他方式转入资产、其他形式设立“小金库”,以及“小金库”支出中列入“其他方式支出”、“小金库”存在形态中的“其他”等重要事项进行详细说明。

四、工作报表的报送要求

1.“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自纠自查报告、书面承诺书以及其他文档资料、图片资料等作为附件资料添加至报表软件中“附报文档”中,与工作报表一并生成电子数据(.jio文件)。

2.研究所控股企业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填表人均应在报送的正式报表封面上亲笔签字,对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3.各研究所应于2010年9月15日前将汇总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报表》(含自纠自查报告等附报文档)全级次纸质版(A4纸张)及电子数据(.jio文件)报送国科控股。

五、其他事项

1.“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报表配套软件,请直接点击链接http://jdjc.mof.gov.cn/zhengwuxinxi/qingkuangfanying/ggdt/201008/t20100817_333588.html 或在财政部网站(www.mof.gov.cn )下载。(注意:国资委网站的报表软件不适用于研究所的企业)。

2.各研究所在组织填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国科控股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联系。

联系人:周湧

联系电话:010-62800118转8606

地   址:北京海淀区北四环西路9号银谷大厦702室

邮   编:100190

Email:zhouyong@rose.cashq.ac.cn

                                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主题词:小金库 治理 通知

中科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8月30日印发